市林业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市林业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投稿:市林业局 来源:时间:2018年08月13日
索 引 号: | S0024-0000-2018-00008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8年08月13日 | |
名 称: | 市林业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驻马店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市林业局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提高了工作效率,取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序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市林业局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一是完善工作机构。调整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陈黎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瑞超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承办落实。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录入、上报等日常工作,固定了办公电脑并保持网络畅通,强化了组织保障。二是强化公开宣传。将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全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时利用林业局门户网站、公众微信号、微博等多种平台,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让群众深入了解,积极参与监督部门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内容。2017年度,全年主动公开林业信息384条,涉及林业动态、政策法规、生态建设、资源保护、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栏等栏目内容。
2、主动公开方式。在向公众主动公开的384条林业信息(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通过驻马店市林业局门户网站公开的林业信息204条;通过市政府公开信息平台公开的林业信息29条;通过微博公开140条,微信公开部门信息40;通过其他方式公开的林业信息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林业局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
本年度林业局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诉讼案件;没有收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2017年驻马店市林业局没有收到信息依申请公开,也未收取费用。
(五)平台建设情况
1、为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设立了便民热线0396-2814755(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及监督电话也对外公布。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咨询,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2、及时更新维护部门门户网站内容,并开设有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专栏。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形式,在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高效的原则,我局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驻马店林业局门户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政务公开、政策法规、依申请公开、公示、公告等专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信息。
3、充分利用单位门户网站,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内容、行政权力清单,以及服务承诺、责任追究能及时全面向群众和社会公开。紧紧依托驻马店市林业局门户网站,及时将部门林业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群众和社会公开。
(六)制度和机构建设、组织保障情况
1、制定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按照《驻马店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驻政办〔2017〕5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和印发了《2017年度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
2、认真落实驻马店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公开内容。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满足市民群众最关注、最迫切的信息需求为出发点,我局认真落实驻马店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内部公开事项制度和其他公开制度,建立并实行了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发布管理制度、信息公开依申请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做到按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确保及时、有效、完整,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审批程序,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3、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了《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过错责任与处理处罚相适应”的原则,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七)群众满意情况
1、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热情、耐心,做到了“马上就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做到态度热情、耐心细致、语言明确、遵守保密原则,并做好记录。对政策明确、问题简单的,可给予即时回答。对涉及各科室、各单位职能的,按职能分工,实行归口负责制,转由相应科室、单位负责答复或办理。各职能科室、单位力求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佳的结果答复或办理有关事项。对突发性事件和涉及面比较广、影响比较大、群众比较关心的重大问题,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尽力办的原则,及时报告领导,并转承办单位办理。
2、对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的群众满意情况
对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举报、投诉做到及时受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加强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对线索清楚、问题严重、影响面广的举报投诉,会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联合进行查处;对上级有关部门批转的举报投诉要进行调查核实;对上级督查、抽查过程中发现的线索和问题,做到必查必纠。并将督导检查情况和对各类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及时上报,以电话询问和入户核实的形式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回访调查,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和认可。
3、行政诉讼案件的胜诉率。2017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和投诉件的情况。
(八)责任追究情况
1、对群众投诉做到处理及时、公正、结果公开。2017年,市林业局继续转变工作作风,听民情、解民忧、换民心,以服务理念,细致、高效地做好了农机质量投诉工作,受到广大林农的认可。
2、对不践诺、假公开、敷衍塞责等行为的责任追究情况。制定下发了《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群众对不践诺、假公开、敷衍塞责等行为的责任追究。
3、领导连带责任的追究情况。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单位领导负连带责任,视情节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
二、2018年工作打算与目标
在2018年的工作中,市林业局将按照市政府要求,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强化措施,提高认识,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和内容。对照本单位职责,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开目录和内容。明确公开原则、条件、程序、权限、责任部门、监督部门和联系、举报电话等。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逐步整理归纳出人民群众在一段时期内反映集中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多开设与群众互动的栏目。
(二)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在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的基础上构建多种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驻马店市林业局门户网站的作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组织系列宣传活动,不断增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形成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氛围。加大培训力度,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保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