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林业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者:admin 日期:2015-01-11 17:37:00 点击数: 

    驻马店市林业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投稿:市林业局  来源:时间:2015年01月23日

    索 引 号:S0024-0000-2015-0001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农业、林业、水利
    信息来源:发文日期:2015年01月23日
    名  称:驻马店市林业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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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马店市林业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驻马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现公布2014年度驻马店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各项数据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报告内容由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及2015年工作目标三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市林业局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一是完善工作机构。建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李宪周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瑞超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承办落实。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录入等日常工作,固定了办公电脑并保持网络畅通,落实了相应办公经费,强化了组织保障。二是强化公开宣传。将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全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时利用林业局网站等载体,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让群众深入了解,积极参与监督。党组书记、局长李宪周要求,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政府要求、展示驻马店林业形象和服务人民群众的一项大事抓实抓好,局党组要不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内容。2014年度,全年主动公开林业信息117条,涉及林业资讯、政策法规、生态建设、资源保护、林业产业、林业科技等栏目项目。

    2、主动公开方式。在全局主动公开的117条林业信息中,通过政府公开信息平台公开的林业信息97条,占83%,通过其他方式公开的林业信息20条,占17%。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林业局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

    本年度林业局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诉讼案件;没有收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

    截至2014年底,2014年驻马店市林业局没有收到信息依申请公开,也未收取费用。

    (五)平台建设情况

    1、开通并规范了行政首长公开电话,认真做答复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设立了便民热线2814755(办公室),并对外公布。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咨询,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2、建立部门网站,并有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专页、专栏。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形式,在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高效的原则,我局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开办建立了驻马店林业信息网站,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政务公开、政策法规、林业技术推广、公示、公告等专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

    3、充分利用办公业务网,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内容以及服务承诺、责任追究能及时全面向群众和社会公开。紧紧依托驻马店市林业信息网站,及时将《驻马店市林业局公开服务承诺》全文在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全面向群众和社会公开。

    (六)制度和机构建设、培训、组织保障情况

    1、制定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和印发了《2014年度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

        2、认真落实驻马店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公开内容。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以满足市民群众最关注、最迫切的信息需求为出发点,我局认真落实驻马店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内部公开事项制度和其他公开制度,建立并实行了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发布管理制度、信息公开依申请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做到按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确保及时、有效、完整,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审批程序,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3、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过错责任与处理处罚相适应”的原则,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七)群众满意情况

    1、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热情、耐心,做到了“马上就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做到态度热情、耐心细致、语言明确、遵守保密原则,并做好记录。对政策明确、问题简单的,可给予即时回答。对涉及各科室、各单位职能的,按职能分工,实行归口负责制,转由相应科室、单位负责答复或办理。各职能科室、单位力求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佳的结果答复或办理有关事项。对突发性事件和涉及面比较广、影响比较大、群众比较关心的重大问题,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尽力办的原则,及时报告领导,并转承办单位办理。

    2、对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的群众满意情况

    对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举报、投诉做到及时受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加强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对线索清楚、问题严重、影响面广的举报投诉,会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联合进行查处;对上级有关部门批转的举报投诉要进行调查核实;对上级督查、抽查过程中发现的线索和问题,做到必查必纠。并将督导检查情况和对各类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及时上报,以电话询问和入户核实的形式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回访调查,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和认可。

       3、行政诉讼案件的胜诉率。2014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和投诉件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落实情况

    1、发挥组织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情况。积极认真办理“两会”建议、提案,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及时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队伍,为政府信息公开献言献策。我局通过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监督员反映有关情况等形式,为政府信息公开建言献策。

    (九)责任追究情况

    1、对群众投诉做到处理及时、公正、结果公开。2014年,市林业局继续转变工作作风,听民情、解民忧、换民心,以服务理念,细致、高效地做好了农机质量投诉工作,受到林农的认可。

    2、对不践诺、假公开、敷衍塞责等行为的责任追究情况。制定下发了《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群众对不践诺、假公开、敷衍塞责等行为的责任追究。

    3、领导连带责任的追究情况。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单位领导负连带责任,视情节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

    二、存在问题

    2014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林业局取得了一定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的搜集和录入总量还有待进一步增加;二是某些信息公开类别的内容还存在薄弱环节;三是信息的及时性还有待提高;四是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还需要完善; 五是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林业信息与驻马店林业网上的信息还不完全一致。

    三、2015年工作目标

    在2015年的工作中,市林业局将按照市政府要求,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强化措施,提高认识,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和内容。对照本单位职责,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开目录和内容。明确公开原则、条件、程序、权限、责任部门、监督部门和联系、举报电话等。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逐步整理归纳出人民群众在一段时期内反映集中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

    (二)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在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的基础上构建多种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驻马店市林业局门户网站的作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组织系列宣传活动,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形成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氛围。加大培训力度,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保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

     

     

     

                           驻马店市林业局

    一五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