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林业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驻马店市林业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是《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启动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市直林业系统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驻法政〔2021〕1号)《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2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驻法政办〔2021〕92号)提出的目标任务,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林业生态建设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一是突出关键少数专题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局长办公会议季度学法制度,组织开展局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二是组织全员参与集中学。举办2021年度业务知识培训班,组织市直林业系统全体人员,采取集中授课、研讨交流等形式,邀请河南省林业局、驻马店市司法局相关法律专家现场辅导授课,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党课月月讲堂活动,2021年3月25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贺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忠诚担当的新时期林业人”为题进行专题授课,并组织全体人员专题研讨,加深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学习领悟。三是融入日常制度常态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融入局机关周二理论学习和周五业务学习,结合实际工作常态开展学习研讨,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市直林业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素养。四是结合林业工作实践用。率先推行林长制试点,印发《驻马店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驻办〔2021〕9号),构建“四长共治、四级合力”治理模式,为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积极推进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工作,及时召开全市科学绿化座谈会,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科学精准谋划试点示范工程。研究制定《林业碳汇实施方案》,明确林业碳汇重要意义、总体要求、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
(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一是依法推进政务服务。持续贯彻落实省、市“放管服”精神,重新梳理我局27个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规范流程、精减材料、压缩时限,承诺时限由法定的560个工作日压缩到27个工作日,压缩率达到95.18%,事项网络办理率、按时办结率、一网通办率、好评率均达到100%。二是探索完善制度机制。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了《驻马店市林业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办法》(驻林〔2020〕123号)。积极参与全省林业行政执法裁量标准修订,细化制定《驻马店市林业局关于〈驻马店市山体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驻林〔2021〕37号)。按照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要求,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制定印发《驻马店市林业系统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配合市人大农工委开展《驻马店市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探索建立全市景区保护管理法规。三是积极办好民生实事。制定《2021年全市政府系统为群众办实事专项行动工作台账》,明确市林业局提升森林旅游、科技下乡、林下经济、便民服务、棚户区改造等10项实事,目前10项实事已全部落实到位。制定印发《驻马店市林业局“万人助万企”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包联机制,11名班子成员各联系帮助1家林业企业,及时了解企业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截至目前,已有10余家新闻媒体发布了50余篇次有关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和办理民生实事的宣传报道。四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依据市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开展损害营商环境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制定了《驻马店市直林业系统开展损害营商环境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立了《市林业局开展损害营商环境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问题整改台账》,共查摆6个方面的问题,并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坚持依法行政方面。一是严格落实责任。把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责任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组织局班子成员逐人签署《2021年党建暨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坚决落实市直林业系统开展损害营商环境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签署《转变干部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书》。全面贯彻《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局领导班子成员逐人向驻马店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签署《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二是健全完善制度。坚持定期研究法治工作的制度,局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法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驻马店市林业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工作原则、职能任务、决策范围、决策程序、决策公开等事项,印发全局严格执行。制定《驻马店市林业局行政执法管理暂行办法》(驻林〔2020〕101号),将14类103项行政执法责任具体到科室和分管领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印发《依法行政考核任务分工方案》,将10项一级指标、43项二级指标、48项考核任务分解为98项具体工作,责任到人,建立台账,逐项推进。三是强化执法管理。举办驻马店市林业局2021年度业务知识培训班,组织局机关、二级单位全体人员和薄山林场科级以上人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关于年度审验的规定与市司法局有关通知,对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自查。充分发挥聘任法律顾问的作用,组织聘任律师参与市林业局项目招标、合同拟制、林地审批组卷等工作,强化合法性审查把关。根据《河南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和《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法治政府考核中公职律师有关情况的通知》(驻法政办〔2021〕102号),成立了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充分利用全省一体化信用信息平台,强化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工作。
(四)加强普法宣传方面。一是高起点谋划八五普法工作。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全面谋划林业行业系统八五普法教育,根据《驻马店市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制定本行业八五普发实施方案。二是高标准参与集中法制宣传。严格落实全市统一部署,积极参加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和“6.16”安全生产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分类制定法制宣传实施方案,共制作宣传条幅20余条、宣传版面30余块,印制宣传手册500余本、宣传彩页5000余份,组织志愿者现场宣讲和答疑。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活动,启动仪式上诵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条文,组织市直林业系统全体人员参加的宪法知识考试,开展了宪法进农村、宪法进林区等主题活动。三是全方位组织林业专业普法。以新修订《森林法》颁布实施为契机,采取新旧对比解读的形式,强化学习宣传。利用湿地日、野生动植物日等节日和开展爱鸟周、科技下乡等活动,组织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种子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林业专业法律法规。加大对湿地、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在宿鸭湖、薄山湖、老乐山林场、高速出入口和市内公交站牌等显著位置制作安装了177余块法治宣传牌,进一步拓展林业法治宣传阵地,强化法治宣传效果。结合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实际,统一购置发放《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典型案例评析》100余本,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加大以案普法力度。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较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掌握不够,执法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二是执法监督的方法手段需要进一步创新。
三、下步改进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思想引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邀请知名专家系统辅导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领会精神实质,强化思想引领,指导林业工作实践,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素养。
(二)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推进。依据《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研究制定本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法治宣传教育方案,逐项分解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建立任务台账,分步抓好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三)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业务培训,强化能力提升。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森林法》《行政处罚法》为契机,以即将修订出台的《森林法实施条例》《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切实提高林业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