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投稿:市林业局 来源:时间:2017年07月26日
索 引 号: | S0024-2607-2017-00005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7年07月26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2017年度驻马店市林业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驻马店市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驻马店市林业局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林业局2017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林业局概况
一、驻马店市林业局主要职责
1、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
2、研究制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3、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等工作。
4、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驻马店市水利局预算单位构成
驻马店市林业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1、市林业局机关本级;
2、市森林防火办公室;
3、市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公室;
4、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5、市森林公安局;
6、市薄山林场;
7、市林业技术推广站;
8、市森林病虫防治检验站;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7345609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7345609元。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02622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7864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0738元;项目支出1210000元。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计17345609元,支出总计17345609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90588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及工资改革,基本支出增幅较大。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林业局2017年收入预算17345609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45609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财政专户收入900000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734.5609万元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02622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7864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0738元;项目支出1210000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林业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7345609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元。与 2016 年相比,增长17%。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林业局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644560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11026222元,占6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78649元,占21%;商品和服务支出1630738元,占10%;项目支出310000元,占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林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135609元,其中:人员经费11,026,222 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公用经费424.25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林业局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9740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1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924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2400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 2016 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6 年增加2400元.
(二)公务接待费5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 2016 年减少2500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完善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压缩公务接待。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驻马店市林业局2017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97400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局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度驻马店市林业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驻马店市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驻马店市林业局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林业局2017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林业局概况
一、驻马店市林业局主要职责
1、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
2、研究制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3、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等工作。
4、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驻马店市水利局预算单位构成
驻马店市林业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1、市林业局机关本级;
2、市森林防火办公室;
3、市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公室;
4、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5、市森林公安局;
6、市薄山林场;
7、市林业技术推广站;
8、市森林病虫防治检验站;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7345609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7345609元。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02622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7864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0738元;项目支出1210000元。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计17345609元,支出总计17345609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90588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及工资改革,基本支出增幅较大。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林业局2017年收入预算17345609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45609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财政专户收入900000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734.5609万元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02622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7864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0738元;项目支出1210000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林业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7345609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元。与 2016 年相比,增长17%。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林业局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644560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11026222元,占6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78649元,占21%;商品和服务支出1630738元,占10%;项目支出310000元,占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林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135609元,其中:人员经费11,026,222 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公用经费424.25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林业局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9740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1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924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2400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 2016 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6 年增加2400元.
(二)公务接待费5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 2016 年减少2500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完善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压缩公务接待。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驻马店市林业局2017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97400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局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