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日期:2023-11-01 11:42:00 点击数: 

    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lyj.henan.gov.cn 2023-08-01

    各省辖市委宣传部、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教育局、林业(农林)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

    近年来,在气候变暖、人为活动频繁等多种自然、社会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我省进入森林火灾高发期。特别是自2005年以来,全省森林火灾明显高发,数倍于往年。森林火灾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对于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是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的前提和保障。国务院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明确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省政府今年4月修订出台的《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对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职责,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宣传、护林防火、教育、林业、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通信管理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动员、组织各种媒体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森林防火教育,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了解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的氛围。

    二、突出宣传重点。一要大力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宣传,重点宣传《森林法》、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火灾抢险预案》和《河南省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办法》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文件,增强森林防火法律意识;二要狠抓移风易俗宣传,积极倡导文明祭扫,教育群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开展祭奠活动;三要抓好森林防火案例的宣传,对违反规定擅自野外用火酿成森林火灾的肇事者,要做到查处一案,曝光一案,教育一方;四要做好先进典型宣传,深入挖掘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推进森林防火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典型,广泛宣传先进事迹、模范人物、先进经验,着力培养工作榜样和工作典范;五要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安全用火、安全扑火、应急避险的综合防控能力。

    三、丰富宣传手段。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要提醒和教育广大公众在林区开展旅游、探险、科考等活动时注意森林防火;重点火险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各媒体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条“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及时播发或者刊登森林火险天气预报”的规定,省、市电视台要在新闻联播节目时段播发重要森林防火相关信息,在气象预报节目中预报森林火险等级,各省辖市市委机关报要在显著位置预报当日森林火险等级;四级以上高森林火险天气,省、市各主要新闻媒体要及时发布省、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做出的森林火险警报,及时、准确发布重要森林火灾消息,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要切实保障通信畅通和网络信息安全;抓好宣传月集中宣传,每年的11月为我省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月,广播、电视、报纸等主要新闻媒体要全面介绍普及森林防火常识,各省辖市市委机关报、电台、电视台要及时播发森林防火宣传稿件。

    四、抓好林区中小学校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充分认识在林区中小学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的重要意义,把向青少年普及森林防火知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好。各林区中小学校要把森林防火知识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采用印发森林防火知识读物、公益广告,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举办森林防火知识讲座、主题班会和队会等形式,帮助学生系统掌握森林防火基本知识。每年的11月至次年4月,林区各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安排1次森林防火知识课,冬、春季节至少举行2次森林防火避险逃生演练,注重教育实效,提高林区广大师生安全用火、安全避火的意识和能力。

    各地各部门对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要加强督促检查。每年森林防火紧要期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教训,成绩优异的,要及时表彰奖励;不积极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的,要严肃批评。各新闻媒体要严守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纪律,重要和敏感森林火灾新闻稿件(包括视频新闻),经省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审定后发布。

    特此通知。

    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林业厅

    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五日